事项名称:对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3. 《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第六条。
申请条件及办理材料:
申请条件:无
办理材料: 涉及假冒专利产品的相关证据
办理地点:
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1号楼9楼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顺延)
咨询电话:80822820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