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知政〔2017〕20 号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专利保险统保的通知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镇江新区知识产权局、镇江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6〕79 号),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自愿、商业对接、专业运作”的原则,现将组织企业参加2017年度专利保险统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保险种
1、专利执行保险。当投保专利在保险期间被他人侵权时,保险公司对专利权人维权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费用和调查费用给予补偿。
2、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当被保险人因无意侵犯他人专利权(从事投保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导致侵犯投保时保险人所注明的他人专利权)被诉侵权时,保险公司对相关法律费用以及可能遭受专利权人追偿合理赔偿金的风险给予保障。
二、统保模式
由知识产权局系统统一组织投保的产品,保险公司在保费上给予优惠,市知识产权局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企业提供投保专利的维权托管服务。
三、统保条件
1、参保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其他企业根据需要也可提出申请。
2、投保的产品是企业主导产品,相关专利在投保期间必须在专利的有效期内。
3、专利权人须为镇江市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实体,所投保专利以发明专利为主。如投保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须为企业主导产品的核心专利。
4、参保专利执行保险所投保专利在投保时没有侵权纠纷。
5、每家企业统保专利最多不超过5件。
四、费率优惠与补贴
1、费率优惠。根据市知识产权局与人保财险镇江市分公司达成的专利保险试点合作协议,对参加统保的产品给予费率优惠。其中,专利执行保险费率为1600元/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费率分别为2000元/件(发明专利)、1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2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续保专利保费在上述费率的基础上优惠20%。同一产品投保多件专利的(简称“产品包”),从第2件专利起算,保费为同类型专利前述保费的50%。如投保不同产品的多件专利(简称“专利包”),保费按照标准保费的70%计收。
2、保费补贴。参加统保的投保产品,市知识产权局补贴75%的保费。投保手续完成后,补贴保费由市知识产权局划拨至人保财险镇江市分公司专利保险试点专户。对获得省优质发明专利、市级以上专利奖的投保专利,市知识产权局给予全额保费补贴。
五、统保流程
1、企业申请。需投保的企业对照参加统保产品和专利的条件进行申报,填写《专利执行保险投保单》、《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投保单》(附件1、2)和《保险产品专利维权托管信息表》(附件3),缴纳扣除补贴之后的保费。
2、条件审核。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投保专利进行审核与评估,对符合统保要求的专利,传送到人保财险镇江市分公司;对不符合统保要求的专利,将相关申报材料和费用退回投保企业。
3、正式投保。人保财险镇江市分公司收到相关材料后,办理承保手续,出具保险单,并送达投保企业。
4、维权托管。市知识产权局通过专利维权托管平台,将投保产品委托进入专利维权托管程序,为保险期内的产品提供维权预警服务。
六、其他事项
1、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相关条款请至bte365体育网站(http://www.goorea.com/xzzx/)下载。
2、请各辖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专利保险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其中:各地投保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不少于1单),认真组织企业参保,并对涉保专利法律状态进行初步审核,于7月15日前将所属辖区内参保企业保单、保费汇总后上报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市知识产权局 孙 焱 80822820
人保财险镇江市分公司 刘海燕 85589226
附件:1、专利执行保险投保单
2、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投保单
3、保险产品专利维权托管信息表
bte365体育
2017年6月6日
附件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执行保险 投保单
尊敬的投保人:
在您填写本投保单前请先详细阅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执行保险条款》,阅读条款时请您特别注意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并听取保险人就条款(包括前述需特别注意的内容)所作的说明。
投保人 |
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邮编 |
|
被保险人 |
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
证号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邮编 |
|
行业 |
|
投保
专利权
|
专利号 |
如投保多项专利,可另行填写投保清单 |
专利名称 |
|
转让、授权情况 |
|
调查费用 |
每件专利赔偿限额 |
CNY20000.00 |
累计赔偿限额 |
CNY20000.00 |
法律费用 |
每件专利赔偿限额 |
CNY20000.00 |
累计赔偿限额 |
CNY20000.00 |
每次事故免赔额 |
CNY200.00 |
保险费 |
人民币(大写) ¥ |
保险期间 |
12月,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是否为续保合同 |
□是 □否 |
追溯期 |
月,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诉讼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
承保区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 |
司法管辖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 |
特别约定 |
|
投保人声明:保险人已向本人提供并详细介绍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执行保险条款》,并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其他事项等),以及本保险合同中付费约定和特别约定的内容向本人做了明确说明,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自愿投保本保险。
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
投保人签名 /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 投保单
尊敬的投保人:
在您填写本投保单前请先详细阅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条款》,阅读条款时请您特别注意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并听取保险人就条款(包括前述需特别注意的内容)所作的说明。
投保人 |
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邮编 |
|
被保
险人 |
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邮编 |
|
是否具有与本产品相关的有效专利 |
无 □ 有 专利号: |
投保
产品 |
产品名称/型号 |
|
产品简要说明 |
|
产品所属行业类别 |
|
产品近三年专利权纠纷情况 |
(如有,请另附页说明) |
投保
专利 |
投保专利数量 |
(注:如投保多项专利,请另行填写投保清单) |
专利号 |
|
责任限额(万) |
每件责任限额 |
10万元 |
累计赔偿限额 |
|
每次事故免赔额(率) |
200元或5%,以高者为准 |
保险费 |
人民币(大写) ¥ |
保险期间 |
月,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是否为续保合同 |
□是 □否 |
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诉讼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
承保区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
司法管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
特别约定 |
|
投保人声明:保险人已向本人提供并详细介绍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条款》,并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其他事项等),以及本保险合同中付费约定和特别约定的内容向本人做了明确说明,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自愿投保本保险。
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
投保人签名 /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保险产品专利维权托管信息表
单位名称 |
|
所属行业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姓名 |
|
手机 |
|
邮箱 |
|
办公电话 |
|
投保产品名称及简介
(包括产品主要技术特征、产品的主要销售地、主要应用范围等) |
|
申请托管的专利名称、专利号(与投保产品相关) |
|
同行业竞争对手名单(前5个) |
|
同意托管。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