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鼓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为主线,以建设知识产权高地为目标,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镇江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制度,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加快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和实施,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繁荣知识产权文化;加强人才培养,加快知识产权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全年专利申请7300件、专利授权2900件、发明专利申请1100件,力争发明专利申请1350件,每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和发明专利申请数分别达到180件和68件。
三、重点工作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管理基础,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1、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与形成镇江知识产权工作特色相结合。按照国家、省知识产权发展框架,进一步理顺镇江知识产权发展方向,抓住机遇,研究制定《镇江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出台相关工作计划和措施。
2、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各项目标任务的组织、协调和落实,使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我市自主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按照示范城市创建市的要求和标准来规划全市知识产权事业,为迎接国家局对我市的考核验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3、进一步完善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出台《镇江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促进我市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的提高。对重大专利实施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扶持和培育一批发明专利申请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
4、探索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查论证制度。将科技创新与专利创造、科技管理与专利管理相结合,将专利拥有量纳入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工程中心等认定考核指标体系,在市级以上各类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结题验收以及各类成果奖评审等工作中,加强对专利的数量及相关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提高相关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能力。
5、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加强银企合作,引导金融部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创造条件,努力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的环境。
6、加强知识产权统计监测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区域知识产权工作绩效测评。做好专利统计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建立全市知识产权数据库。
(二)提高服务能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7、开展区域知识产权示范工作,推动辖市(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活动。继续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百企工程”和发明专利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扎实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重点培育年发明专利申请超10件以上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势企业和年专利申请超100件的专利申请大户,在高新技术产业的不同领域推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应用先进企业。通过试点形成示范效应,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基层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
8、继续抓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实施工作。以贯彻《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为重点,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选,以我市重点企业集团、高新技术企业和建有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为重点,支持和帮助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有知名品牌主导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9、实施以培育科技创新团队为主要内容的“镇江市知识产权重点突破计划”。着重加强科技项目和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知识产权培育服务,引导企业用知识产权保护自主创新成果,增强科技投入的知识产权产出效率。
10、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功能。加大专项资金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和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专利市场交易,推动专利技术实施,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产业化。
11、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服务合作机制,加强与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机构的合作,在做强做大本地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同时,鼓励国内优秀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到我市开展知识产权业务。
12、研究制定扶持和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中介机构拓宽业务范围。鼓励我市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参与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企业知识产权顾问等方面有所作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或引进专利代理机构,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13、做好省、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和省专利实施计划管理工作,通过计划的实施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标准化,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强、具有知名品牌主导产品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三)广泛宣传发动,推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14、做好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重要意义、目标和措施,努力营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浓郁氛围。
15、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新《专利法》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加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公务员的知识产权素养。制定年度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在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16、建立知识产权重大事件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发布《镇江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展示我市2008年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的新进展,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
17、做好“镇江市知识产权网”的改版工作。扩充网站的信息容量,加强网站的公众服务功能,提高网站的公众参与度,充分发挥的网站的宣传功能,打造信息透明、政务畅通和服务高效知识产权政务平台。
(四)深入开展培训,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8、实施为期三年的第二轮知识产权“万人培训计划”。继续实施针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一企一训”培训,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园区内企业的培训以及承担重大科技项目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培训。
19、全面实施知识产权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开展镇江市知识产权后备人才第二轮遴选工作,加强对后备人才的培训培养。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工程师和专利代理人培训,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建设,采取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灵活多样的知识产权培训模式,走进企业、贴近企业,让企业技术人员懂专利、会申报专利,使技术人员成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主力军。
(五)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20、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机制。发挥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主动协调市工商局、版权局、文化局、公安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全市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探索建立重点企业、行业“知、警、企”快速反应的联合保护机制。
21、大力开展立案处理专利纠纷工作。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立、有立必查、有查必果”,加强执法案例分析和执法经验的总结,确保行政执法高效、便捷、公正、公平。开展纠纷调处的案件回访等后续跟踪服务工作,避免重复侵权现象的发生。
22、加强知识产权的维权援助。对全市知识产权法律援助资源进行调查,学习先进地区知识产权法律援助制度的经验,积极探索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和运作机制,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渠道。
23、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工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专利状态分析和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加强行业和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建设和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战略运用的指导,把知识产权保护的关口前移,切实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24、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在市区开展第二轮“雷雨”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并指导3个辖市开展“雷雨”行动,以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为最终目的。通过专项检查,建立起商贸流通领域的知识产权长效管理机制。
25、推进“正版正货”承诺试点计划。做好第一批“正版正货”承诺试点企业核查工作和第二批“正版正货”承诺试点企业的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制定与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发挥承诺企业的示范作用。
26、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尤其是加强辖市、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能力和专利纠纷的调处能力
(六)加强工作体系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
27、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全面协调和管理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事务,形成统筹运作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提高宏观管理水平,有效推进全市的知识产权工作。
28、建立健全和完善辖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研究、下发《辖市(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各辖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落实。推进乡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基层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联合组织、人事部门,适时对辖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29、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机关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开展业务培训、调研和交流活动。加强机关人员作风和廉政建设,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结构合理,在规模和素质上适应镇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