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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镇江市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夯实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基础,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在创新型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镇江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专利申请15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4000件以上,专利授权8000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650件以上。

举办知识产权大型宣传活动2-3次,知识产权培训人数达到4000人,新培养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120名,知识产权后备人才30名。

新增培育贯彻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80家以上,确保通过达标验收企业30家以上。

新增知识产权工程师工作站和流动站10家。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市验收,并争创国家投融资服务试点市。

三、重点任务

()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1、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市建设。按照《镇江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镇江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要求,全面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市的各项目标任务。鼓励、推动辖市区、高新园区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及国家知识产权百强县的建设工作。

2、推进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强对辖市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指导,建立市、辖市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协调机制。加强《战略纲要》实施进展情况跟踪、评估与督查。推进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的计划管理,提升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运用水平,增强知识产权工作在区域经济社会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推动专利创造与运用

3、提高专利创造的质量。加大对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力度,继续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和重点突破计划,培育发明专利申请大户。探索推进设立专利产业化的体制与机制。

4、推进重点领域的专利创造。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航空制造、海洋工程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优势产业的发展定位,实施“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从源头上抓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的提升,强化科技计划对知识产权产出的引导作用,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重大科技项目的专利产出。支持高校开展重点专利的培育试点。

5、推动专利技术的实施和转化。开展专利价值分析试点,引导民间资本投入专利转化运用。探索设立专利产业化研究与开发计划,推进重大专利技术和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江苏大学创建国家级大学专利培育与运行中心。

6、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进一步推动银企对接,促进知识产权的评估、流转、交易、质押、融资等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完成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市的验收,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市。探索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

(三)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水平

7、稳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对已达标企业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加强培训、改进和提高。完成30家企业的达标验收,新增80家“贯标”培育企业。

8、推进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加强镇江市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管理,鼓励有条件的辖市、区成立以许可、交叉许可或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为目的的专利产业联盟。

9、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经验交流。举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论坛或沙龙,为企业间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搭建平台。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探索为拟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以避免各类知识产权风险。

10、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培养,进一步提升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推动有条件地区引进或新建专利代理机构,鼓励国内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镇设立办事处或建立连锁经营机构,推进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一步推进辖市(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11、开展专利奖的评选。组织第三届“镇江市优秀专利奖”的评选活动,加大获奖专利的奖励力度。做好申报江苏省专利奖、中国专利奖以及江苏省优质发明专利组织推荐工作,对获奖项目给予配套奖励。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2、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建立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促进政府执法、企业维权和行业自律的有机结合。开展专利纠纷的调处工作,确保行政执法高效、便捷、公正、公平。

13、加强辖市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引导和指导辖市独立调处专利纠纷案件。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积极推进专利案件的诉调对接工作,提高专利纠纷案件的调处数量和质量。

14、推进“正版正货”承诺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指导承诺试点企业制定与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发挥承诺企业的示范作用。推进丹阳森林国际家居购物广场开展省级“正版正货”承诺示范街区建设。

15、开展专利维权托管工作。建立镇江市专利维权托管体系,完善工作制度,为托管企业提供与专利维权相关的服务。加强中国(镇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大“12330”热线在镇江的知晓度。

(五)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6、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培训。举办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新培养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120名以上。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工程师提高培训,继续开展乡镇、园区知识产权能力培养和“一企一训等行之有效的特色培训,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承担重大科技项目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培训。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建设,支持江苏大学争创国家级培训基地。

17、加强知识产权后备人才培养。新遴选知识产权后备人才30名,对现有后备人才进行考评考核,形成滚动培养机制。

18、加强知识产权工程师工作站(流动站)的管理。开展工作站建设情况的考核与评比,对优秀工作站给予奖励。加强工作站间交流与协助,新认定一批符合条件的工作站(流动站)。

(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

19、开展知识产权系统的能力培养。组织法院专利案件审理观摩活动,进行案例分析,加强对外交流与调查研究,学习和总结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切实提行政执法实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20、加强知识产权目标管理。完善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知识产权指标任务,下达《镇江市2012年度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分解任务》,将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科技工作紧密结合,注重专利结构的优化和知识产权基础工作的开展。

21、加强知识产权的预警研究。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专利分析和预警研究,推进行业和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建设和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战略运用的指导,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22、探索知识产权创新业务。开展专利运用、专利价值分析、专利流转、专利维权托管、专利保险等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通过软科学研究促进科学决策,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23、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推进市、县级市(区)和镇(街道)三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服务延伸到基层。

24、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机关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开展业务培训、调研和交流活动。加强机关人员作风和廉政建设,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结构合理,在规模和素质上适应镇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管理队伍。

25、强化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健全各级政府知识产权综合协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确保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到实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重大事项,形成知识产权工作合力。

(七)促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26、推进知识产权协作与交流。办好长三角知识产权服务联谊会第二届年会,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联系与协作。完成《长三角知识产权协作机制研究》的课题,并做好长三角专利技术转移的相关工作。

    27、加强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普及。以“4.26”、专利周为重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系列宣传活动,发布《镇江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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