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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知识产权18条”政策解读(十三)
 

   政策点47. 加快建设苏州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支持南京、南通、镇江等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一批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先安排承担国家和省创新创业服务类项目,形成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集群发展优势。大力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对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项目,各地要优先给予支持和保障。 

  【解读】(1)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示范区建设。苏州高新区是首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目前已吸引入驻服务机构70多家,从业人员2000多人,并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等重大载体落户。省知识产权局还将支持其申报设立国家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进一步拓展深化服务领域,形成以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引领的全链条服务高地。 

  南京、南通等地正在加快打造本地区服务业集聚区,并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省知识产权局将支持和指导其申报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 

  2)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省知识产权局正在抓紧制定出台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方案,即将出台实施。被列为省级集聚区的,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在资源引进、人才培养、载体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届时申报。 

  3)知识产权服务业互联网集聚平台。 

  网上集聚是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新模式。网络服务商利用互联网条件,汇聚、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使传统点对点的服务模式转变为互联网条件下点对面的网络服务模式,能够有效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率,拓展覆盖面。目前我省已经建成的互联网集聚平台有南京我的麦田、无锡才标网、常州专利巴巴、苏州知识产权服务超市等。为鼓励和支持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发展,省知识产权局将把此类项目纳入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计划,给予相应支持。 

   对于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项目,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将优先推荐(安排)承担国家和省创新创业服务类项目。各地也应在办公场地、资金补贴、计划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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